最后的奉献——在市人大视察《遗体捐献条例》实施座谈会上的发言
李豪

     我们是一群“特殊”的志愿者,都是为了实现人生最后的奉献而走到一起来的。我们非常希望能够高高兴兴的走完人生的最后的旅程,为发展祖国的医学科学作最后的贡献。
     李瑞枚大姐已经70多岁了,她是童工出身的共产党员,第一批登记捐献遗体者,同时,她还是位非常热心的志愿者。在漫长的退休后清贫的生活中,不断地为遗体捐献工作奉献出自己的一切。十多年来,她跑遍虹口区各个居委会,凡是想捐献遗体的志愿者,但又不知如何办理登记手续或者志愿者家属尚有想法的,都会找她协助作亲属工作或者帮助办理登记手续。已办好登记手续后有需要的,给她知道了,她总能出现在他们面前,热心地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困难。全市开展遗体捐献宣传活动需要帮助的,她会全身心的支持、协助。家住偏僻或者行动不便的志愿者,甚至于远在江苏太仓的志愿者,要了解捐献遗体的有关内容,都会慕名找她询问并在她的帮助下,办好登记手续。几年来,在她协助下办好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达三十多人。她还经常迈着蹒跚的步伐,多次上门慰问患病的志愿者,用自己微薄的退休金购买了奶粉、藕粉等物品送上一份关爱。逢年过节她购置贺卡,送上衷心的祝福。
     经她关怀的志愿者不计其数,看着她满头白发,亲切的脸庞,常常使病弱的志愿者们热泪盈眶。关爱形成热流,温暖着捐献者和她们亲属的心,“让社会充满爱,让红十字会精神弘扬光大”这是李大姐的心愿,更是她崇高思想的境界的体现,她是我们群体中最杰出的代表。
     我叫李豪,是一个共产党员,1984年提出遗体捐献要求,因为当时条例尚未颁布,接受站认为我还年轻没有被接受登记,直到1991年52岁时才办妥登记手续。我的父母是1983年在他们金婚纪念时办妥遗体捐献登记手续。由于我父母的行动和全家人的捐献行为,影响了左邻右舍以及小西门居委学前街152弄的居民们,先后有19位自愿者作了遗体捐献登记,其中5位自愿者已实现了生前意愿。我家楼下的汪鹏程、张家祺老夫妇双双办理了登记,汪鹏程老人在逝世前要求子女们在他死后,将他的丧葬费凑足1000元捐给儿童福利院,他说:“人的一生在于奉献,死了也应该这样。”老人逝世后,老伴张家祺和子女们根据老人的嘱托,向儿童福利院捐献了1000元。许纯祖老人坚持做通老板和子女的思想工作,办理了登记,并于1988年实现了意愿。原南市区政府对自发的倡导移风易俗的社会新风尚非常支持,命名152弄为“夕阳余辉暖后人”科普特色弄。此消息见报后,影响带动了一群有此想法的老人,不少人换乘几辆公交车辗转来到我家,父母亲对捐献遗体坦然的态度,得到志愿者们的赞同。而居委会也非常关心志愿者,常常上门嘘寒问暖、关怀备至。近邻刁采庆临终前,居委会干部专程赶到医院看望,使近亲属们激动得唏嘘不已,体现了社区对捐献者的尊重与关爱。
     遗体捐献最初在我家议论时,只是想以身作则改变“死人与活人争地,摒弃厚葬薄养的旧习俗”。母亲却对我们说:死后捐献遗体给医学事业,能为社会作最后一点贡献是很有意义的,不要墓地,只要你们心里能想着就行。所以,他们生前有意识地用磁带录下我们全家唱的歌曲——这是80年代初的家庭温馨演唱。现在每逢清明,我和妹妹买束鲜花,听着录音寄托哀思,告慰先灵。父亲那苍老的低音“long long ago”英文歌曲和母亲的北京童谣“小板凳歪一歪,板凳底下菊花开……”一直让我十分怀念。
     在捐献遗体的群体中,有本市设置的第一部私人捐献遗体咨询热线电话的方敬东;有一家4口全部办妥登记手续的退休医生陈寿元;有历经坎坷对革命始终坚贞不渝的离休老同志;有双双办妥登记手续的两亲家;有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朋友,他们什么也不图,但有一个心愿只想为上海的遗体捐献工作奉献他们的力量,让这朵体现精神文明之花越开越绚丽多彩。
     我们建议:一、要充分发挥和利用街道(乡镇)社区、居(村)委会网络组织,关爱志愿者,提供咨询,宣传教育、带办登记等服务,简化手续方便群众。二、组织一支捐献遗体志愿者队伍(我们正在筹备成立遗体捐献者俱乐部[暂定名]),充分发挥志愿者群体作用,推进上海的遗体捐献工作。三、加大宣传教育工作,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捐献遗体中的典型人物;发挥党组织、干部的带头作用,通过各种途径激发、影响更多的党员干部,政府的公务员,形成一种可敬、可爱、可贵的新上海特色。
    
    

原文2001.12.25发表于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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